京通各仓监督
清制。京仓十四,城内八个,城外六个,内贮八旗三营兵食马豆。通州二仓,内贮王公百官俸米。其主官称监督,掌管仓务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京通各仓监督》。
清制。京仓十四,城内八个,城外六个,内贮八旗三营兵食马豆。通州二仓,内贮王公百官俸米。其主官称监督,掌管仓务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京通各仓监督》。
官名。即尚书右丞,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 (908) 因避讳改,后唐庄宗同光元年 (923)复名尚书右丞。
官署名。清朝中央各部、院、寺下属机构。负责督促本部、院、寺所属司、署应办事务,并限期完成,分别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管理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司烜氏下士六人,掌管用阳燧向日光取明火,用镜子向月光取明水,以供给祭祀用的明齍(用明水洗涤后祭祀所用的谷物)、明烛、明水。国家有大事,供给竖立在门外和门内的大烛。修治京城与军旅
官名。北魏初期置,掌刑案审决。《魏书·刑罚志》说:“魏初刑禁疏简,宣帝南迁,复置四部大人,坐王庭决辞讼,以言语约束,刻契记事,无囹圄考讯之法,诸犯罪者皆临时决遣。”
官名。明清道官之一。分掌道教事务。明太祖洪武元年(1368)设二人,隶属于龙虎山正一真人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设四人,由正一真人保举、报部给札。秩七品。依例升补提举,缺出由知事升补。
见“科钞”。
官名。明清詹事府所属机构右春坊之职官。与右庶子、右谕德等共掌记注、纂修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。二十五年,改詹事院为詹事府,始为詹事府右春坊属官。额二人,正六品。虽沿古制为太子东宫官属,实仅
官名。金置,为诸群牧所副长官,位在提控诸乌鲁古下,掌检校群牧畜养蕃息之事。见《金吏·百官三·诸群牧所》。官名。女真语,即汉语之群牧使。金置,掌检校群牧畜养、蕃息之事。参见“群牧所”。
官名。简称湖广司郎中。① 明清户部湖广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湖广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湖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
官名,为少府属官,职似符节令史,掌符著事。著:书也。蔡质《汉仪》说:“少府符著出见都官从事,持板。都官从事入少府见符著,持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