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合称。“师”是官名。春秋时宋国有父师、少师,掌赞导。《尚书·微子》“父师少师”注:“告二师而去纣。”也指左师和右师。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:“二师令四乡正敬享。”注:“二师,左右师也。”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散秩大臣”。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掌收发文件,押解人犯,管理茶役,灯夫,传差,发放马匹草料等事。设巡官二人,巡长四人,巡警二十人。所属各分厅亦设事务所,职掌略同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下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官名。北魏等置,为太庙门官。门仆一官,非仅太庙独有,别庙也置,如唐朝三皇五帝等庙也置门仆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
官名。即“太子右卫率”。
官名。唐末至五代,节度使兼支度使,其下则置此官,以主钱粮等开支诸事。
一般官吏。《管子·君臣下》:“有大臣之乱,有中民之乱。”清人戴望注:“中民,谓百吏之属也。”
官名。即崇玄丞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①周王近侍。掌传达王命。《大克鼎铭》: “王乎 (呼)尹氏册命善夫克。王若曰:‘克,昔余既命汝出入朕命,今余唯緟乃命。’”《小克鼎铭》: “王命善夫克舍命于成周”。掌饮食。同“膳夫”。《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掌宫廷金银器皿制作。二十四年,改为金银器盒提举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