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侯国官

侯国官

官类名。侯国既是政区,也是汉代至南北朝地方政权的组织形式之一,其地位相当于县。汉初实行郡县与分封的双轨制,列侯的封国称为侯国。分封功臣为列侯,其目的也和封同姓王一样,都是为了拱卫汉代的中央政权。西汉侯国是相当于县的行政单位,有的侯虽仅食一乡,然皆脱离原来的县而独立为侯国。至东汉时,除县侯外,还有都乡侯、乡侯、都亭侯、亭侯各级,都乡侯以下不再从原来的县划出而另立为国,仅食封户的租税而已。至于侯国的官制,西汉初,侯在其国内可以自行设置官吏,征收赋税;至武帝时改侯国令、长为相,由中央直接派遣,主治民,对列侯不称臣,但将其应得户租交与列侯。由于武帝以后取消了侯国自置官吏、征收赋税的权力,而由朝廷直接控制的侯国相来治民,相以下的官属当与县同,是上属于郡国的独立系统,因而相并不是侯的臣属。侯的官属惟有家臣,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所记,西汉时有家丞、庶子、行人、洗马、门大夫五职,东汉时裁省行人、洗马、门大夫,仅留家丞、庶子两职,其所食封户不足一千的则仅置家丞一人。三国魏沿置侯国,其设官有相,职如县令;家臣有家令、家丞、傅、监国谒者、庶子、文学等。晋与南朝亦置侯国,以相当县令、长之职;家臣之制不详。自汉武帝以至南朝,名义上虽置侯国,其实侯只是寄食所在县邑的一个寄生阶层;北朝的侯则惟有食邑,连名义上的侯国亦不设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士林馆学士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大同七年(541)于宫城西立士林馆,延学者为之。在馆内讲授、议论经义。

  • 段氏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铸冶镈类生产工具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有“段氏”官名。 《总序》: “攻金之工, 筑、 冶、 凫、 㮚、 段、桃。 ”贾公彦疏: “段氏为

  • 司法院

    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,是全国最高司法机关。有管理司法审判,行政审判的职权。其组织分司法行政部、最高法院、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;设秘书、参事两处。长官称院长、副院长,由国民

  • 中从事

    官名。州刺史属官,位在别驾从事下。南朝梁、陈置。官品依州等级不同而异,梁自九班至一班,陈自六品至九品。北魏、北齐皆置。一说即“治中从事”。

  • 牧养监

    官署名。宋朝养马机构。真宗大中祥符四年(1011)置于开封,有上、下二监,各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掌治疗病马、申报滋生马驹数目。初隶群牧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属太仆寺。官署名。

  • 三等县

    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一等县”。

  • 右武卫大将军

    官名。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置一员,正三品,总其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,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熊渠番上者,分配之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命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

  • 营构东宫都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掌东宫的营建事务。卢同自司空谘议参军兼司马迁此。见《魏书·卢同传》。

  • 校官

    ① 官立学校。西汉置于郡国。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: “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,为吏民行丧嫁娶礼。”平帝时郡国置学,县、邑、道、侯国之学曰校。东汉仍置于郡。东汉末曹操令郡国兴学,县满五百户则置校官,

  • 大理院推事

    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正五品,奏补。掌审判。定额二十八人,刑科十九人,民科九人,分庭任事,每庭五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