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甲司
见“提举保甲司”。
见“提举保甲司”。
官署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设于各府,掌钤束一府之道人。设都纪、副都纪为正、副长官。清沿明制未改。官署名。清朝设在省府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。其官有都纪、副都纪各一人。参看
西周时期辅佑天子执政的六位大臣。一说即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分立于周天子左右。《小盂鼎铭》: “惟八月既望辰在甲申,昧爽,三左三右、多君入服酒。明,王格周庙。”另一说认为三左为司土、司马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献牺牲以荐祭祝。《淮南子·时顺训》:“乃命宰祝,行牺牲,案刍豢,视肥臞全粹”,“以犬尝麻,先荐寝庙”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湖广省设有,设于府或土府内。正八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于云南省开化府置一人,后改置为八品土官。
北周“御正上大夫”别称。《周书·申徽传》:“明帝以御正任总丝纶,更崇其秩为上大夫,员四人,号大御正。”
县令、知县的别称、尊称。龚自珍《定盦续集》三《识某大令集尾》: “大令为儒,非能躬行实践,平易质直也。”汉朝以后,县的长官一般称令。大令,是对县令的尊称。清朝龚自珍《识某大令集尾》:“某大令,我不暇与
官名。南齐置。统御杖队,为宫庭侍卫武官。武帝永明(483—493)初,萧谌以建威将军、步兵校尉、带南濮阳太守领之。
清代内阁内部机构。又称蒙古堂,掌译蒙、回、藏各部文字及外国来文。凡遇有各藩部陈奏事件及表文,均由藏古房译出具奏。颁赐各部落诰敕、碑文、匾额及奉旨特交事件,皆译出缮写,凡外国文件,如俄罗斯文字,即传翰林
官名。宋徽宗宣和元年 (1119) ,改保痊郎置,为医官阶官,从七品。南宋因之。
旧指皇宫的内门。《汉书· 元帝纪》: “令从官给事官司马中者,得为大父母、父母、兄弟通籍。”颜师古注引应劭曰: “司马中者,宫内门也。司马主武,兵禁之意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