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炮总管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。掌白塔信炮之鸣放事。若有警,得旨后则鸣炮。九门之炮闻声即应。官兵闻炮则集合候旨。总管下设监守信炮官、领催、炮手等。
官名。清制,在京城白塔山设信炮五位,内九门也各设信炮五位。遇有警报,在得到皇帝谕旨后,白塔信炮先行鸣放,其他九门随即齐放。京城文武官兵闻炮须分区集合待命。设信炮总管一人,掌管信炮事务;其下有监守信炮官八人,领催四人,炮手八人,步军十六人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。掌白塔信炮之鸣放事。若有警,得旨后则鸣炮。九门之炮闻声即应。官兵闻炮则集合候旨。总管下设监守信炮官、领催、炮手等。
官名。清制,在京城白塔山设信炮五位,内九门也各设信炮五位。遇有警报,在得到皇帝谕旨后,白塔信炮先行鸣放,其他九门随即齐放。京城文武官兵闻炮须分区集合待命。设信炮总管一人,掌管信炮事务;其下有监守信炮官八人,领催四人,炮手八人,步军十六人。
官署名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,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,改原明尚宝司而置,职掌因明旧制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牧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军牧司事。
公人名。宋初置,见“散从官”。
将军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侵宋时置,位在冠军大将军下,掌领兵征战。事毕则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商部的副长官。见“商部”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左尚方令置,为左尚署长官,一员。初为正八品上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升从七品下。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参见“左尚署”。
县尉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七《县尉为少仙》: “《随笔》载县尉为少公,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《与通叟少公》者,正用此也。”县尉的别称。末洪迈《容斋诗话三》:“《随笔》载县尉为少公,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
官名,也称巡长,为警察(巡长)之长官,掌管治安。民国时有此官。警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。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,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。与巡官、警士合称“巡官、长、警”
使职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五载(756)六月车驾次扶风郡后,将幸蜀,遂以韦谔为巡阁道使并先行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管明堂的营建事务,属营明堂大将。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一二一《元周安墓志》:“神龟元年(518),除城门校尉,营构明堂都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