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东宫用马。
① 治理政务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百官御事”。②官名。西周置。侍御小臣。《竞簋铭》: “伯屖父蔑御史(事)竞历,赏金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顾命》: “乃同召太保奭”,“师氏、虎臣、百尹、御事。”泛指治事官
官署名,汉置,其长官称长,俸四百石,掌中宫别处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官署名。见“黄门令”。
任官考核制度。明朝官吏考核后,凡能力与其职事繁简不相当者,于品内互调。其繁简之别,在外税粮十五万石以上之府,七万石以上州,三万石以上县,王府、三司所在地,军马守御,路当驿道、边防冲安供给之处及在京诸司
官名。北齐置,掌并州尚书省五兵曹事务。《北齐书·皮景和传》:“又除并省五兵尚书,天统元年(565),迁殿中尚书。”其职掌与“五兵尚书”略同。
官名,西汉置,为中垒校尉的属官,掌领兵,秩六百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
官名。西汉置,为杂号将军。三国魏、两晋定为四品。十六国前秦亦置。南朝宋时与建威、振威、扬威、广威将军并称为五威将军,四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四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从四品。杂号将
官名。清末军谘处总务厅之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置,二人,以协都统(从二品)、正参领(正三品)充。掌综理众务。三年,改隶军谘府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刑部长官,以御史知杂以上或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刑部尚书为刑部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农工商部尚书设。并作为国务大臣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掌理本部事务,参加阁议。官名。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改农工商部尚书为农工商大臣,员额一人。见“农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