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
①爵名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北宫锜问曰:“周室班爵禄也,如之何?”孟子曰:“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、男同一位,凡五等也。”魏、晋以后,始依封国规模,分郡公、县公、乡公、开国公、开国郡公、开国县公等名目。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 (264)定制: 凡公爵,一品,赐地方七十五里、邑一千八百户,许置相一人,职如太守,又置郎中令、中尉、大农、司马、常侍、侍郎、家令、典祠、典书、典卫、典礼等属官。西晋武帝咸宁三年 (277) 置大、次、小王国,凡大国、次国始封王之支子封为公,一品,置公国如五千户王国,设官因魏制,无定制,许置军千人,以中尉领之。东晋诸公仍置国,无常侍,罢中尉,不置军。南朝宋因之。梁置相掌民政,由朝廷选差; 典祠令、典书令、典卫长等,得自选补。齐唯置郎中令一卿。梁定诸公位视三公,班次之。陈分开国郡公、开国县公两等,皇子皆封公。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 (404),定王、公、侯、子四等爵,公二品,封小郡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(499) 定制: 开国郡公一品,开国县公从一品。北齐开国郡公从一品,散郡公、开国县公二品,散县公从二品,其国各设郎中令、大农、中尉、常侍、侍郎、上下将军等官,典书、典祠、典卫等令。北周置国公、郡公、县公三等,仍有开国、袭封之别。初皇子、皇弟不封王,但封国公,武帝建德三年 (574) 以后得进封王爵。国公正九命,食邑自三千户至万户,以封宗室、异姓功臣; 郡公正九命,食邑自一千户至八千户; 县公九命,食邑自五百户至四千七百户。隋朝置国公、郡公、县公,为九等爵第三、四、五等,皆从一品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并为一等。唐朝国公从一品,食邑三千户; 郡公正二品,食邑二千户; 县公从二品,食邑一千五百户。太宗贞观十一年 (637),复加开国之号。宋朝置五等,一国公,从一品; 二郡公,三开国公,四开国郡公,正二品;五开国县公从二品。金朝国公正、从一品,郡公正、从二品。元朝国公正二品,郡公从二品。明朝为五等爵第一等。清朝有一、二、三等之别,并为九等世爵第一等。②官名。春秋、战国齐、楚称县邑长官为公。《左传》宣公十一年:“(楚庄王曰)诸侯、县公皆庆寡人。”③ 三公等执政大臣尊称。《公羊传》隐公五年:“天子三公称公。”后代因之。
1、官级名。汉朝最高的官级为公,其次是卿。西汉时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位上公,太尉、丞相、大司空位公,共六公。王莽时太师、太傅、国师、国将为四辅,位上公;大司马、大司徒、大司空位公;更始将军、卫将军、立国将军、前将军为四将,位比公;共十一公。东汉太傅为上公,太尉、司徒(丞相)、司空位公;大将军、骠骑将军、卫将军,车骑将军,位比公;共八公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公、卿、大夫、元士食其采。”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2、爵名。周朝诸侯分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,但随着诸侯的日益强大及周室的日衰月败,诸侯们便自动升级,不是公的也自封为公,如秦国等。到战国时则更甚,不仅自封为公,还自封为王。公为“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”五等爵的第一等。楚汉相争时还沿用,如沛公、鲁公,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“汉王乃以鲁公号葬羽于公城。”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“(经文)夏,楚子、蔡侯、陈侯、郑伯、许男……会于申。”“(传)齐有仲孙之难,而获桓公,至今赖之。晋有里、丕之难,而获文公,是以为盟主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封宇子六人:千为功隆公,寿为功明公,吉为功成公,宗为功崇公,世为功昭公,利为功著公。”后世多沿置,但有所改变,三国魏元帝时,公有封国,置官属。晋以后又有郡公、县公、乡公、开国公等。
3、官名。春秋战国时,齐、楚称县邑长官为县公。见《左传·宣公十一年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