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紫极殿设二十人,光兴殿设十人。位比官人。
官名。君王左右近臣,掌纠王过失,示惩戒。相传商朝置。春秋战国沿置。《吕氏春秋·自知》: “汤有司过之士。”《晏子春秋·内篇问上》:“司过荐罪。”《史记·赵世家》: “武灵王少,未能听政,博闻师三人,左
官名。北宋哲宗元祐五年(1090)置,属秘书省,掌誊写校正黄本书以供收藏。绍圣元年(1094)罢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盟约之法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司盟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四人”,“掌盟载之法,凡邦国有疑会同,则掌其盟约之载。及其礼仪,北面诏明神。既盟,则贰之。盟万民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北史·齐本纪上》:“(魏普泰二年532)四月癸巳,又加授 (高欢) 东道大行台,第一镇人酋长。”一说即“第一领民酋长”。
多指临朝听政的皇后、太后和女皇帝;有时也指制造是非、有所图谋的国君夫人。《荀子·强国》:“则女主乱之宫,诈臣乱之朝,贪吏乱之官。”注:“女主:指君主的夫人。”《史记·吕太后本纪赞》:“高后女主称制,政
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设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,秩从五品。
清朝总督之俗称。明清对总督的敬称。明武宗曾自称总督军务,大臣们讳避,因改称总督为总制,故有制台、制宪、制军之称。世宗嘉靖年间复称总督,而制台等各仍旧沿用,清也沿用。参看“总督”条。
国民党政府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聘任官在机关的组织法中多不定名额,也不须经过铨叙。如各高级机关中的顾问、参议和咨议,与各部会等的专门委员、专员等均属此类聘任人员。有时聘任人员也有经中央政治会议议决的,例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膳房副长官。初置茶饭处,设有副总领。乾隆十五年(1750),改饭房为外膳房。二十四年,改副总领为尚茶副、尚膳副各一人,正五品。分别协助尚茶正、尚膳正管理茶房、膳房事。又,清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