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官
劝农之官,或管理公田耕种和租税收入。汉朝大司农所属有农监。汉武帝时实行告缗,又于水衡、少府、太仆等各置农官,管理郡县没收的土地。此为领属中央者,郡国亦当有之。三国魏指诸典农官(典农中郎将、典农校尉等)及其所辖地区。
官名,这是对掌管农业事务官员的泛称。汉朝大司农、水衡都尉、少府、太仆及地方郡国县道皆置,有的掌管劝农桑,有的掌没收的土地,有的掌屯田等,其具体名称有:代郡农长、梁菑农长、稻农左长、上久农丞、田官丞、都田等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水衡、少府、太仆、大农各置农官。”
劝农之官,或管理公田耕种和租税收入。汉朝大司农所属有农监。汉武帝时实行告缗,又于水衡、少府、太仆等各置农官,管理郡县没收的土地。此为领属中央者,郡国亦当有之。三国魏指诸典农官(典农中郎将、典农校尉等)及其所辖地区。
官名,这是对掌管农业事务官员的泛称。汉朝大司农、水衡都尉、少府、太仆及地方郡国县道皆置,有的掌管劝农桑,有的掌没收的土地,有的掌屯田等,其具体名称有:代郡农长、梁菑农长、稻农左长、上久农丞、田官丞、都田等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水衡、少府、太仆、大农各置农官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司厉下士二人,掌盗贼货贿及男女奴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于秋官府置司厉中士(正二命),司厉下士(正一命),属掌朝下大夫。《唐六典·尚书刑部》“都官郎中”条说:“后周置秋官府,有司厉
官名。唐置左右龙武军。各置大将军一人,正二品;统军各一人,正三品;将军三人,从三品。掌统北衙禁兵,督摄左右厢飞骑仪仗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》。
工徒的编制名。西汉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(工程兵)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,每校置令和丞各一人,掌督帅工徒修建宫室陵墓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。
官库名。宋朝置,隶太常寺,掌收储大乐祭器,设专知官一人,库子二人。
官名。晋朝置,黄颖曾任此职,见《隋书·经籍志》,当为州属官。州学官名。《隋书·经籍志一》有儒林从事黄颖注《周易》四卷,惟不知为何州。
官名。西汉执金吾所属有都船令,置丞三人,管造船,也掌管造船工场附设的监狱,称为都船狱。东汉废。
吏名。宋朝客省、閤门司置,转勒留官后,理七选,许出官为县主簿、县尉。流外官名。宋置于客省、閤门,承长官之命,办理各种事务。
官名,西汉属将作大匠,掌供宫殿修造等使用之材木。官名,汉置,属将作大匠,为主章长之副,佐长掌管大木材。参看“主章长”条。
即侍御史之分掌诸曹者。参见“侍御史”。
官署名。崇祯十七年 (1644) 三月,李自成农民军政府进入北京后改五军都督府而置。其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