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四庭
官署名。见“刑科”②。
官署名。见“刑科”②。
官名。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主爵曹,“掌封爵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南朝时典签的异称。见《南史·巴陵王子伦传》。
即“总明学士”。《梁书·儒林·何佟之传》: “起家扬州从事,仍为总明馆学士。”参见“总明观”。
官名,汉时齐国置,掌王后钱财衣物等出纳及库藏。《汉书·扁鹊仓公列传》:“齐中御府长信病。”
官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。与委署主事共掌承接交发题奏文移案件,协助堂郎中督催及文职铨选等事 。
官名。即右藏丞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内省”。
官名。即“知图谱官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八十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马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。参见“崇虚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