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太医局事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九年(1076)置,为太医局副长官,选差知医事者充任。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九年(1076)置,为太医局副长官,选差知医事者充任。
官名。即“录勋清吏司郎中”。
武官名。明洪武中置府军右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永乐以后沿置,掌守卫皇城西面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上林苑监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(1407)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苑地内莳艺瓜菜,以供上用。嘉靖元年(1522)革典署、录事。参见“上林苑监”。官署名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,负责审判事务。
官名。北宋初年置,为横班诸司副使之一,多不预閤门之事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太祖乾德二年 (964),定为视六品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为职事官,员二人,从七品,掌供奉乘舆、朝会、游幸
官名。乡官。春秋齐国置。掌闾门开闭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置闾有司,以时开闭,闾有司观出入者,以复于里尉。凡出入不时,衣服不中,圈属辟徒不顺于常者,闾有司见之,复无时。”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右司长官。康熙三十三年(1694) 上驷院分设左、右二司,设郎中一人,掌左司印,另设员外郎二人掌管右司。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六护军府之一,职掌、设官同“右二护军府”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即“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”。汉译为“前锋统领”。
满语吏名。汉译为“承差”,为清朝外省总督、巡抚衙门中吏员的一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