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催长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。位催长下,负责催办具体事务。自九品至无品级不等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。位催长下,负责催办具体事务。自九品至无品级不等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掌制造兵器。
官名。即守宫令。
凡指三公府的官吏。三公指太尉、司徒、司空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太尉掾史属注:“旧河堤谒者,世祖改以三府掾属为谒者领之,迁超御史中丞、刺史、或为小郡。”参看“三公”、“三府掾”条。《后汉书·寒郎传》:“永
官名。即太子率更丞。官名,即太子率更丞,详见该条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左、右领左、右府为左、右备身府后置为长官,各一员,正四品,掌领亲信禁兵,侍卫皇帝左右。唐朝改名左右千牛府将军。
观察推官简称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正五命。参见“员外散骑常侍”。散官名。三国魏未始置员外散骑常侍,齐梁时用人卑杂。北周设左右员外常侍以为散官, 秩正五命。
官名。即右领军卫将军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右领军卫将军。
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副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