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监使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“贵人作食人为附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罴卫长官,置一人。
官名合称。金朝尚书省左、右丞与参知政事合称执政官,佐宰相治本省之事。
“领羽林四厢直卫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属少府,佐材官校尉主天下材木之事。东晋时材官校尉改为材官将军,仍隶之。有营兵,与二卫、骁骑等营皆隶中领军 (领军将军)。南朝沿置。梁位流外三品蕴位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少府属官,佐材官校
即“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”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置,掌编修史籍,以别官兼任。
代行廷尉之职。《后汉书·邓晨传》:“十八年,行幸章陵,征晨行廷尉事。”廷尉,中央掌审判的高级官员,类似今天的司法部长。参看“行”、“廷尉”两条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九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