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辽朝置。多以太子或亲王为之,总知北、南二枢密院政事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长秋寺中山署。
文书名。即诏书的刊刻颁行件。清制,诏书在天安门举行颁诏仪式后,由礼部官接领到部,照式刊刻,颁行全国。因以黄纸印刷,故名。
官名。北周置,亦称少司武。武帝宣政元年(578)未置司武上大夫前,佐司武中大夫掌宿卫军事,正四命; 其后则佐司武上大夫掌其事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清末于法部设左右参议各一人,秩四品,为参议厅的主官。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, 编纂条例,详核驳议稿件,办理律师注册等事项。有参事二人助理厅务,由司员中选派。
唐朝太常寺四院之一,掌收藏大享用六乐之器。
官名。清初太医院所属之医官。职掌同吏目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定十人,皆汉员。十八年省。康熙九年(1670)复故,三十一年又省。
机构名。清朝盛京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顺治十六年(1659)置,设满洲监督一人,由右司兼管。从银库领银采买秫秸,发给陵寝等处领用,年终核销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
指军功之外,以外戚重臣等身分,或因祖荫、宠幸而恃恩泽获封列侯者。《汉书》专门列有《外戚恩泽侯表》。东汉光武帝时,因外戚恩泽封侯者四十五人。指因外戚关系或因祖荫、宠幸而被封之侯,以区别因军功封侯之侯。《
即宦官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赐吏二千石、诸侯相,下至中都官、宦吏、六百石,爵各有差,自左更至五大夫。”颜师古注:“宦吏,诸奄官也”。宦吏即宦官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五月,凤凰集胶东、千乘,赦天下,赐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