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见“兴文署”。
官名。见“上林丞”。
爵名。晋武帝泰始三年(267) 改宗圣侯置,奉孔子祀。南朝陈亦置。
参见“度支部左参议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福建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税务处各股股长的副职,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名。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殿庭仪礼司使置。为一人,正七品。三十年,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,遂罢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不遇类科目。乾封元年(公元666年)诏举,苏环等七人及第。
汉朝宫女名号。汉时挑选良家少女入宫,其地位低微者未有职号,但称家人子。秩位与有秩斗食相类,即日食一斗二升,一岁不满百石。汉朝宫女名号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:“上家人子、中家人子视有秩斗食云。”注:“师古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初置司于大名,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移至真定。为内八道监司之一,直隶御史台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