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官
赴官任职。《商君书·定公》:“天子则各主法令之,皆降受命,发官。”
赴官任职。《商君书·定公》:“天子则各主法令之,皆降受命,发官。”
专差御史名。清雍正间置,员额一人。后省。
官署名。简称八百宣慰司。元文宗至顺二年(1331)置,治所在今泰国清迈境内,管理八百媳妇各部军民政务,隶属云南行省。置宣慰使都元帅、同知、副使等职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掌管天文,地震及云气的观测事务,推算律历以及卜筮等事务。属太常。以太史署令为长官。
官名。①唐朝亦称府院法直官,为节度使或副大使知节度事属官,置一人。②宋朝刑部置,掌抄录各地旬奏大辟人数,检查旬奏情况。③宋朝大理寺置,二员,掌检选律条,以供断狱,以幕府、州县官充。官名。宋制大理寺与刑
官名。唐制为赤县令之一,参见“赤县令(1)”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铸造的低级工官,上造爵。秦始皇二十一年造《羊首车辖铭》: “廿一年,寺工献,工上造但。”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掌总核本部事务。宣统三年(1909),改邮传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邮传部的长官。见“邮传部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壅氏下士二人,掌沟渎浍池之禁。北周仿此职置典壅上士,正三命;中士,正二命;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水中大夫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鞮氏下士四人,掌四夷乐歌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典夷乐中士,正二命;典夷乐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乐部中大夫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司事。永乐十八年(1420)随清吏司并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