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台院

台院

官署名。唐朝始置,为侍御史治事之所,御史台下属三院之首。初设侍御史四员,后增为六员,掌监察弹劾百官、入閤承诏、受制出使、分管御史台事务,又轮直朝堂,与给事中、中书舍人共同受理词讼,与刑部、大理寺会审重大案件等。以资深者一人知杂事,号杂端,处理御史台日常事务,分派殿中、监察御史职掌,台官提名、迁改,评定令史考课等第,专决台事; 一人知公廨,即管理衙署之事; 一人知弹,即纠劾百官; 二人分知东、西推,即分掌京城诸司、地方诸州案件之审理复查,知西推者兼理赃赎、三司受事,亦号副端,知东推者兼理匦使; 一人分司东都留台。又有里行、内供奉等名目,为定员以外添派之职,员数为正官之半,俸禄有差,职事略同。又设主簿一人、录事二人,令史十五人,书令史二十五人,亭长六人,掌固十二人。玄宗开元 (713—741)以降,令其弹奏须先禀御史中丞、御史大夫,再通报中书、门下,始得奏上,职权渐轻。北宋初沿置,因侍御史用作寄禄官及武臣兼官,另以郎中、员外郎任侍御史知杂事,号知杂、知端,佐贰御史台长官管理台务。下设台一推、台二推,各置主推、书吏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罢知杂,置侍御史一员,为御史台副长官。


官署名。唐代御史台所属有三院,其一叫台院,侍御史即属台院,掌专举不如法者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御史台》,参看“御史台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第二领民酋长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唐朝人修史时,因避讳改称“第二领人酋长”。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,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。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无此职品阶。北魏

  • 秘书令史

    官名。三国蜀置,属秘书令,管理秘书所藏典籍,多用文学之士。《三国志·欲正传》: “弱冠能属文,入为秘书吏,转为令史,迁郎,至今。”魏、晋亦置,八品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上。南齐

  • 州儒学教谕

    学官名。宋置,见“教谕”。

  • 会办税务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置,为税务处的副长官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
  • 拟差

    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。亦称拟注,由吏部四选、兵部及转运使司等拟定奏准后执行。

  • 脩闾氏

    同“修闾氏”,见“修闾氏”条。

  • 北衙门

    清朝“步军统领衙门”之俗称。

  • 小司金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司金中大夫”。

  • 直隶司

    即“直隶清吏司”。

  • 景山官学

    官学名。清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设于景山前门左右连房,属内务府。专门培养上三旗佐领、管领下闲散子弟。设总管三人,汉书及翻译教习二十一人。额定学生为三百九十二人,入学年龄为十至十八岁,每人每月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