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提举坑冶钱公事的官署,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
魏晋南北朝时期羌、胡等少数民族的首领的称号。《魏书·太宗记》: “(泰常五年420)夏四月,河西屠各帅黄大虎,羌酋不蒙娥等遣使内附。”部族之长。晋左太冲(思)《吴都赋》:“儋耳黑齿之酋,金邻象郡之渠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铠甲,为众司甲兵戈盾等官员之正长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司甲,下大夫二人,中士八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”。郑玄注: “甲,今之铠也。司甲,兵戈盾官
官名。宋徽宗宣和三年 (1121),以发运使陈遘经制东南七路财赋,创收经制钱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(1139),改经制发运使为经制使,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,掌江、淮、荆、浙、闽、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卫属官,佐前锋正都督负责舆驾出入的侍卫。八品。
官署名合称。即唐宋中书省、门下省。
即总领之意。东汉以后或用作“录尚书事”的省称。“录”的意思是“总领”,如“录尚书事”,意即“总领尚书事。”“录”始于东汉,但仅限于“录尚书事”,未见“录”其他事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行太尉事节乡侯憙
官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置集贤殿直学士,以六品以下官为之,掌刊辑经书,地位次于学士。元集贤院亦置直学士,员额二人,从三品。地位在大学士、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之下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一说属地官府。崔彭自侍伯上士转此职。正三命。官名。《资治通鉴》胡三省注: “门正,掌门关户闭之节及出入门者。”北周置门正上士,正三命。府属不明,可能隶属于地官府。
宦官名。明朝内府二十四衙门各监、司、局及内府各供用库多有设置,无定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