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门部
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 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四人。十三年改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与总部、比部、都官部共掌刑法之事。二十三年改四属部为十二属部,遂罢。
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 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四人。十三年改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与总部、比部、都官部共掌刑法之事。二十三年改四属部为十二属部,遂罢。
官名。明置,掌长陵等处守陵太监,常设一人。为司礼监外差。宦官职名。明置,为司礼监外差。员额一人,辖十二陵掌印、佥书、工部厂掌司等官。每年清明,亲率各掌印来京,奏添土木。每岁办进松花、黄连、茶、核桃、榛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1)官品令为九品下,太和二十三年官品令无此职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武臣阶官,从五品。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置。掌侍卫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国朝武选、武阶》。
使职名。唐德宗建中四年(783)朱泚据长安谋反,朝廷置,以神策军都虞候侯仲庄为左卫将军兼奉天防城使,以御敌。
官名,汉置,属京兆尹,掌厨食事务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内史》:“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,属官有长安市、厨两令丞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官女职,亦称“内傅母”,位在诸监之上。《王遗女墓志》: “又进尝食监。”“故超升傅姆焉,又赐品二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四)。
官名。隋朝内侍省内尚食局次官,置二员,正八品; 以宦官充任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官名。晋始置甄官令及丞,属少府,掌造作砖瓦之任。南朝宋齐有东西陶官瓦署督、令各一人。梁陈少府始置甄官署令、丞。北齐甄官署统于太府寺,置令及丞,又别有石窟丞。隋初因北齐之制,太府寺统甄官令丞,炀帝改隶将
官名。即武库丞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。本名光禄寺,避太宗讳改。掌酒醴、膳羞及祭祀供品牺牲之事。置卿、少卿、丞、主簿等职。官署名。辽为避太宗名讳,改光禄寺为崇禄寺,属南面官。所掌同“光禄寺”,参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