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佥
官名,元置。元代枢密院、宣徽院、太禧宗禋院、太常礼仪院、典瑞院、太史院、太医院、将作院、通政院、中政院、储政院等均置同佥,位在院使、知院、同知、佥院之下,而在院判之上,正四品,为该院主官之一。为院使或知院的佐官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二、三、四、五》。
官名,元置。元代枢密院、宣徽院、太禧宗禋院、太常礼仪院、典瑞院、太史院、太医院、将作院、通政院、中政院、储政院等均置同佥,位在院使、知院、同知、佥院之下,而在院判之上,正四品,为该院主官之一。为院使或知院的佐官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二、三、四、五》。
官名。汉朝诸侯王国郎官。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: 熹平五年(176 )“试太学生年六十以上百余人,除郎中、太子舍人至王家郎、郡国文学吏”。秩二百石。官名,汉置王家郎即王国之郎中,俸二百石,掌宿卫。《后汉书
参见“正言”。官名。宋太宗端拱初改门下省左拾遗为左正言。见“正言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七品。两晋、南朝宋沿之。领兵侍卫殿内,位在殿中将军,中郎将之下。由皇帝及执政大臣的亲信充任。南朝宋时银印青绶,四时朝服,武冠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领兵侍卫殿内,位在殿中将军下,七品。晋和
见“都史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洪武(1368—1398)年间置,设司令、司丞,掌盐、马交易。后革。
官名。西汉文帝始置,员二人,或增为三人,秩千石。丞相府幕僚之长,协助丞相署理相府诸曹,监领府事,并可出席朝议,参与重大案件的会审,奉诏干预地方事务等。哀帝至东汉改名大司徒长史、司徒长史。三国两晋南北朝
官名。即“司仓参军事”。官名。也称司仓参军事,唐代州设此官,掌租调、公廨、仓库等仓谷事物。唐制,在卫府称仓曹参军,在州称司仓参军,在县为司仓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、下》、参看“仓曹”条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遴选官员方法之一。官员出缺,或由九卿保举,或由吏部提名,均应将候选名单题请补用,名单内一般每缺开列两名人选,一正一陪,其正取者称拟正,备取者称“拟陪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八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指太子二率,即太子左、右卫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