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知留守事
官名。金代诸京留守司设此官,品位在留守下,为该司副贰长官,正四品,带同知本府尹,兼本路兵马都总管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京留守司》。
官名。金代诸京留守司设此官,品位在留守下,为该司副贰长官,正四品,带同知本府尹,兼本路兵马都总管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京留守司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掌东宫田赋、财赋出纳,隶家令司、内宰司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大使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官府,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之制。海陵王天德二年(1150),置于京兆府。长官为转运使、秩正三品。下设同知转运副使、副转运使、户籍判官等。参见 “转运司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袁世凯任总统时设于总统府,即外文秘书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羽人下士二人,掌征收羽翮于山泽之农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掌禽中士,正二命;掌禽下士,正一命。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。
官名。周礼中有此官。西魏恭帝仿《周礼》,定六官制度。在地官大司徒中,有畿伯中大夫畿伯下大夫、小畿伯中大夫、小畿伯下大夫等。北周灭西魏以后,沿用其制。见《周书·赵文表传》。
官名。隋文帝初始置,为尚书省都官曹所辖刑部曹长官,从五品,相当于后代郎中。开皇三年(583)改都官曹为刑部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侍郎一人,正四品,为刑部副长官,协尚书同掌部务。改原头司刑部侍郎为宪
官名。西汉属左冯翊,有丞。官名,汉因之,掌高垒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内史》,参看“云垒”条。
官名。简称湖广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湖广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湖广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户部湖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
官名。明清之制,大理寺分左右二寺,各有寺副一人,为寺正的副职,康熙三十八年(公元1699年)裁撤。
官名,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参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