吐蕃招讨司
见 “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”。
见 “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”。
泛指学校的教官。《汉书·翼奉传》:“子及孙,皆以学在儒官。”
官名。元置,属宣政院,员额一人。
官名,汉置,为州郡佐吏,简称主记、记室、主记掾、主记室,位在主记室史上,掌记录文书,催督期会。后世多沿置。隋以后无。
宋朝对二品以上官及带中书、枢密院、宣徽使等官职任知府者之称呼。参见“知府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详“右龙署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武类科目。开元二十三年(公元735年)诏举,张重光等三人及第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五月三十日公布的《全国烟酒公卖局暂行章程》和《全国烟酒公卖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全国烟酒公卖局管理全国烟酒公卖事务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局内置
官名。即掖庭丞。官名,金朝置。为掖庭局副长官,佐令掌皇后宫事务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设置,专掌船、路、电、邮四政及本部所管其余事项的统计事务。设提调二人,纂修八人,协修八人。处内分设总务、船政、路政、邮政、电政五科,以分理各项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