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孝武帝永熙三年(534)五月置,为皇帝的亲近侍卫,品秩比直斋,左、右厢各二百人。南朝宋、齐亦置,位在游荡军主之下。见《南齐书·崔慧景传》。
参见“东道慰劳”。
即“卫尉少卿”。官名。北魏始置卫尉少卿,北齐称卫尉寺少卿,为卫尉寺的副长官,隋唐至宋沿置。参见“卫尉寺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中书学,职任与中书教学博士同。多省称为中书博士。一说即中书教学博士。学官名。掌教中书学生。《魏书·李彪传》记李彪曾任中书教学博士,疑即中书教授博士之职。参见“中书学”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小司乐下大夫置,仍属春官府,为乐部次官,佐乐部中大夫掌音律,教授乐舞,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。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乐部长官,称“乐部下大夫”
官名。清末置,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地方审判厅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,他官暂行学士院文书,称为权直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不设。南宋孝宗乾道九年(1173),复置翰林权直。淳熙五年(1178),改学士院权直。
官名。隋置,掌接见外国使者时按其等级的不同而排定次序。
①皇帝发布的命令。②明清专指皇帝封赠官员及其曾祖父母、祖父母、父母、妻的命令,又称官诰。凡官吏应予封典,依其品秩以给五品以上者。五品以下称敕命。官员革职,追夺所领诰敕。③诰命夫人的俗称。亦泛指受封的妇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,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咸丰九年(1859)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。同治中又添设新班遇缺先一班,皆因成交纳实银而称为银捐。其选用之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,以至有“序补过速,见缺指捐”之指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