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部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创设,并将原矿务铁路总局并入。总司商政,兼管路矿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一人。下设保惠、平均、通艺、会计四司及司务厅。各司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司务厅置司务二人等。附有商标局、商律馆。三十二年工部并入,更名农工商部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七月置。先是光绪二十四年(公元1898年)在“戊戌变法”运动中设矿务铁路总局,设商部后,该局并入商部。设尚书、侍郎为正副长官,下设左右参议各一人。部内分设保惠、平均、通艺、会计四司。各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二人;司务厅设司务二人。部的直辖机构有律学馆,商报馆、商务学堂、工艺局、注册局、京师劝工陈列所等。本部虽以商部为名,其实兼办农工及铁路事务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九月工部并入,为农工商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