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州
三国吴行政区划。吴孙权雄据江东,占有东汉交州全境及荆、扬二州之大部,至孙皓元兴元年(公元264年)更分交州置广州,合为四州。扬州治建业(今江苏省南京市),荆州治南郡(今湖北省江陵东北),交州治所在龙编(今越南民主共和国河内市东天德江北岸),广州治所在番禺(今广东省广州市南部)。此外,《通志》等书谓吴又有郢州,治所在江夏(今湖北省鄂城),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卷二说:“晋灭吴得州四,谓荆、扬、交、广也。郢州似初置后废。”
三国吴行政区划。吴孙权雄据江东,占有东汉交州全境及荆、扬二州之大部,至孙皓元兴元年(公元264年)更分交州置广州,合为四州。扬州治建业(今江苏省南京市),荆州治南郡(今湖北省江陵东北),交州治所在龙编(今越南民主共和国河内市东天德江北岸),广州治所在番禺(今广东省广州市南部)。此外,《通志》等书谓吴又有郢州,治所在江夏(今湖北省鄂城),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卷二说:“晋灭吴得州四,谓荆、扬、交、广也。郢州似初置后废。”
官署名。明初地方税务部门。各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,掌所在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。后改府所属为税课司,县所属为税课局。
官名。见“某部族详稳司”。
汉朝诸侯王因罪削夺国邑。有削部分或全部,视罪行而定。《汉书·刘濞传》: “赵王有罪,削其常山郡。胶西王以卖爵事有奸,削其六县。”
三公之府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: “吉曰: ‘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,吾窃陋焉。’”“公府不案吏,自吉始。”两晋南北朝三师、二大与三公并号八公,其府皆称公府。古代诸侯国国君之府称公府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非常制,统领南京道诸路兵马。
官名。简称武选司郎中。明清兵部所属武选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马部郎中设,一人,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兵部武选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
官名,无固定职事。汉代郡太守所辟无职事的属吏皆称议曹、或议曹掾。《后汉书·吴良传》:“吴良,字大仪,齐国临淄人也,初为郡吏。”注:“《东观记》曰良为郡议曹掾。”
官名。又称“舆司马”。春秋晋置。晋国军制,上、中、下三军皆设司马。上军司马隶属于上军尉,掌执军法及训练士卒车乘。《左传·定公十三年》: “上军司马籍秦围邯郸。”《成公十八年》: “锋遏寇为上军尉,籍偃
资正殿学士简称。官名。为资政殿大学士的简称,详“资政殿大学士”条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鸿胪寺。职掌与中太一宫提点所同,参见“中太一宫提点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