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即工部水部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改水部。
宰相职衔。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 改,五年复名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官名。唐开元元年(公元713年)改中书省为紫微省,门下省为黄门省,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称同紫微黄门平章事。开元五年(
官名。东汉末年置,曹操丞相府属吏。诸曹如东曹、西曹、法曹等皆设。官名,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为相府属吏,东曹、西曹、法曹皆置,掌谋议。
官署名。宋朝吏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、大理寺皆设,掌检详条法事宜。
①官署名。宋朝大理寺置,掌收受地方所断狱案奏状。②吏名。宋置。属大理寺。
副职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乃施法于官府,而建其正,立其贰。”贾公彦疏: “谓小卿副贰大卿。”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三年(1133)置,以宰相充任,总领修日历之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冯相氏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天文星历推算之事。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所属有冯相上士,正三命;冯相中士,正二命。职掌与《周礼》的冯相氏同。参见“保章上士、中士”。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巡辑牢狱等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官名。宋朝皇帝巡幸则于行在置,掌应奉巡幸所需钱物,事毕即罢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转运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