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城巡警总厅军装所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军装所”,参见该条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军装所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辽设此官,为蒙古语音译,即“详稳”,意思是“理事官”。参看“详稳”条。
官署名,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锦衣卫,下设镇抚司,掌本卫刑名,兼理军匠,设镇抚二人,从五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时置北镇抚司,专治诏狱,乃以旧所设改称南镇抚司,专理军匠。
官名。西晋置,隶典牧令。东晋省。官名。为晋代典牧令的佐官。见“典牧令”。
见“平准令”。
官名合称。指诸侯王国的相(宰相)和郡太守。相为王的佐官,掌导王以善,兼有监督王的职责;郡太守为一郡之长,总领一郡之政务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宜时易宰守非其人者,減省第宅园池之费,拒绝郡国诸所奉送。”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库伦理事官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国子寺的长官,隋以后改为国子监祭酒。参见“国子寺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公主邑司,员额二人,掌公主家杂务。
官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诸军兵马逃亡、收并的名籍,诸司库、务给受之数,审校其欺诈,批历以送粮料院。员额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古弼于明元帝(409—423) 时曾任此职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职员令未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