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理院

大理院
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大理寺设。掌最高审判,凡宗人府会审案件、国事重罪案件、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,各省审拟大辟案件,以及特旨交审案件,均以其为终审。置正卿一人,少卿一人。下设刑、民两科,科下分庭,分掌刑、民审判,置推丞、推事若干人。又设详谳处,审批外省死刑案件,置总核、分核等; 典簿厅,掌庶务,置典簿等。附设总检察厅,掌检察事,置厅丞、检察官等,以及看守所,掌关押未决人犯,置所长、所官。


官署名。清朝置,掌申辨冤枉,审判定罪,解释法律,监督各级审判,统一法权。其官有正卿、少卿等官。民国时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,审理不服高等审判厅及地方审判厅的上诉案件。后改称最高法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内十三道

    见“十三衙门”。

  • 左显禄王

    官名。匈奴置。以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独鹿王之下。

  • 太子食官署

    官署名。见“食官署”。

  • 京都诸园苑监、苑四面监

    官名。唐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诸园苑均按其方位设苑园监,又有苑四面监; 显庆二年(公元675年)改青城宫监为东都苑北面监,明德宫监为东都苑南面监,洛阳宫农圃监为东都苑东面监,仓货监为东都苑西面监,均隶司农

  • 阿思哈尼哈番

    爵名。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五等。乾隆元年 (1736) 定汉文名为“男”。分为四等,叙正二品,不加美名。参见“男”。

  • 太子仗库局丞

    北齐太子仗库局长官,为流外官。

  • 国信所回易库干办官

    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七年(1147) 置,掌国信所回易库。参见“回易库”。

  • 虞师

    官名。同“吴师”。周朝置。掌山林水泽。《大簋铭》: “王呼吴(虞)师召大”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修火宪,敬山泽林薮积草,夫财之所出,以时禁发焉; 使民于宫室之用,薪蒸之所积,虞师之事也。”《荀子·王制》

  • 御史台五使

    官名合称、北宋前期指御史台左巡使。右巡使、监祭使、廊下使、监香使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皆罢。

  • 衣库副使

    官名。宋初有内衣库副使,后去“内”字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大中祥符二年 (1009),改尚衣库副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