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都柴炭提举司
见“大都柴炭局”。
见“大都柴炭局”。
即归第。汉朝、晋朝或称官员免官为就第。
官名。即太子正字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,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正字。参见“正字”。官名。见“太子正字”。
①宋、辽、金、元“参知政事”省称。②官名。明朝各布政使司置,从三品,位在布政使之下。分左、右,无定员,随事增减。掌分守各道,及派管粮储、屯田、驿传、水利、抚民等事。清入关前六部、都察院、理藩院等衙门置
使职名。唐朝有屯田之州置,掌军屯。武则天延载元年(694)曾以娄师德为河源军检校营田大使; 如节度使兼,则有副使、判官各一人,节度使罢秩则留营田印以郎官主之; 诸军万人以上有营田副使一人; 玄宗开元十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查六宫。三品。
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。唐朝命举人自糊试卷卷首姓名,称糊名或封弥。宋朝由贡院糊举人试卷卷首姓名、乡贯等,防止考校中舞弊,称糊名考校法。详见“封弥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鞋匠,主制造靴鞋。
官署名。蒙古国置,管辖阿母河以西各地行政事务。太宗时,始置行政官。宪宗时用行省名。旭烈兀西征期间,行省受其节制。元世祖即位后,阿母河以西委付旭烈兀管辖,行省废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属官,职掌不详,其下设有均工下士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