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朝典官
太平天国官类名,即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典官。见“典官”。
太平天国官类名,即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典官。见“典官”。
指汉灵帝时十二位祸国殃民万人恨的十二位常侍。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·张讓传》:“灵帝时,讓、忠并迁中常侍,封列侯,与曹节、王甫等相为表里……是时讓、忠及夏恽、郭胜、孙璋、毕岚、栗嵩、段珪、高望、张恭、韩悝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根究推勘诸路公事。
见“额驸”。
① 北齐国立学校生员,从四门学博士、助教学习五经文字,员三百人。② 隋初国子寺四门学亦置,员三百六十人,为视从九品官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朝国子监四门馆复置,员三百至五百人,东都五十人,选七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位比王官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内匠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延庆宫马群饲养蕃息之事。置侍中、敞史等职。
见“诏”。①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指每遇缺出,先补此班一人,再有缺出则补彼班一人之间相补用授官之例。候补之官分为多种班,如正途班、捐班等等,皆按顺序依次轮流间相补授。
官名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翰林院置,当时庄宗初建号,故特立此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