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天源营缮提点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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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薪给制

    民国时期的官俸制度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十月公布《中央行政官官俸法》,具体规定了各类官吏的俸给。官俸以货币支付,一般按月计算,称为月俸。在特殊情况下也有按年计算的,称为年俸。官俸依官等

  • 左金吾引驾仗司

    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
  • 委署蓝翎长

    武官名。清置,属前锋营,掌分辖营众,见“前锋营”。

  • 市朝

    官署名,为市官办公的地方(处所)。因而用它来比喻争名争利的地方。《战国策·秦策一》:“臣闻争名者于朝,争利者于市,今三川、周室,天下之市朝也。”

  • 上隶

    见“都史”。

  • 三司使

    ①官名合称。唐朝审理重大案件,刑部尚书或侍郎、御史中丞、大理卿为大三司使,刑部郎官、侍御史、大理评事或司直为小三司使; 唐朝太子监国,詹事、左庶子、右庶子为三司使。②官名。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(930

  • 北馆令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有丞,属太常卿。梁流外三班。

  • 固山谙班

    即“固山昂邦”。

  • 大有司

    唐、宋尚书省俗称。

  • 大东丹国中台省

    官署名。辽太祖天显元年(926),灭渤海国,改国名为东丹,以太子耶律倍为人皇王统治东丹国,设中台省佐理国事,又称东京中台省。辽圣宗时一度罢,后复设。设左右大相、左右次相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