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乐丞
官名。又作大乐丞。秦朝奉常属官,太乐令副贰。汉景帝中元六年 (前144) 隶太常,东汉改大予乐丞。三国魏置为九品。南朝皆置,梁为三品勋位,隶太常卿。北齐、隋唐为太常寺太乐署次官,隋朝置二员,正九品下; 唐朝置一人,从八品下。辽、金置为太常寺太乐署次官,金朝为从七品。元世祖中统五年 (1264) 置为太常礼仪院太乐署次官,一员,从七品。
官名,又名大乐丞,秦置,汉因之,为太乐令之副,助令掌乐事。秦和汉初属奉常,汉景帝中六年改属太常。东汉改称大予乐丞,助令掌伎乐,及国祭祀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太常》。三国魏沿置,为九品。南朝皆置,属太常卿。北齐、隋、唐为太常寺太乐署副长官;隋朝二人,正九品下;唐一人,正八品下。辽、金为太乐署次官,元为太常礼仪院太乐署副长官,员一人,从七品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太乐署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