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火器营之职官。总掌章奏文移事务。额设一人,正三品,以内火器营翼长兼充。
官名。晋初凡位从公以上,其府各置西閤、东閤祭酒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说:“主簿、祭酒、舍人主閤内事”。东西閤祭酒,当是分主东西閤内众事之官。南齐、北齐公府亦置东西閤祭酒。北周大丞相府亦置东閤祭酒。《周书
海关征税部外班职员,属监视宫,分洋员与华员两种,洋员的地位较华员高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置,每卫各二人,从三品,为大将军副贰。唐朝沿置。宋朝为从四品,无定员,以宗室或武臣为之,皆空官无职掌; 南宋初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 (1163—1164) 中复置,
卫士职名。唐置,属左右金吾卫,员额六十人,掌皇帝出行时引导仪仗。
蒙古语,意为“掌灯烛者”。元朝大都、上都留守司属下仪鸾局,均设烛剌赤提领所,掌殿庭灯烛张设。
官名。南诏官,乡兵罗苴子百人之长。
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隋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左右武候府为左右候卫,唐沿置,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为左右金吾卫。有上将军各一人,大将军各一人,将军各二人。掌宫中、京城巡警,烽候、道路、水草之宜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崇祥总管府,掌汴梁大承华普庆寺田产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宦官名。北齐置,为长秋寺晋阳宫署长官,从九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