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常司
官署名。明太祖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始置,掌祭祀礼乐之事,设卿、少卿、丞、典簿、协律郎、博士、赞礼郎等官。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参见“太常寺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礼部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太常寺并入礼部,改为太常司,掌管各坛庙、斋庙、斋戒礼仪之事,并兼管神乐署。除太常寺各员改为太常司官员外,添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始置,掌祭祀礼乐之事,设卿、少卿、丞、典簿、协律郎、博士、赞礼郎等官。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参见“太常寺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礼部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太常寺并入礼部,改为太常司,掌管各坛庙、斋庙、斋戒礼仪之事,并兼管神乐署。除太常寺各员改为太常司官员外,添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 置,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卢龙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、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卢龙监”。
即“额驸”。
官名。战国周王室置。掌酒政。《增订洛阳金村古墓聚英》第一四图·1银铫刻铭:“左受工、中府,左酒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刊刻诏旨及书籍,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元狩五年(前118)始置,秩比二千石,为丞相府地位最高的僚属。位居司隶校尉上,有所会,居中二千石前。协助丞相监察检举百官,督录州郡长官。哀帝时改置大司徒司直。东汉初复置,光武帝建武十一年
官名。宋朝三司、户部、御史台、刑部、大理寺及诸路提点刑狱司皆设,负责提供检详各种条法。官名。宋代在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台、户部、三司、诸路提点刑狱司设置,掌检详法律,以确定刑罚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五部之一。掌盛京营缮工程事务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。置侍郎一人,总掌部务; 堂主事二人,掌档案文移。下设左、右二司及银库等机构。左司掌办一部分工程并负责征收木税、修造各处船只等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中学堂、女子中学堂之教课规程、设备规则,以及与地方行政、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二人。
官名。西汉平帝元始元年(后1)始置,员一人,属少府,掌果园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不载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少府所属钩盾令及太官令皆置。官名,西汉平帝置,属少府。东汉少府属官太官令和钩盾令所属皆有果丞,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