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官
忠于职责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守道不如守官。”
忠于职责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守道不如守官。”
官名。即掖庭丞。官名,金朝置。为掖庭局副长官,佐令掌皇后宫事务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唐宋礼部、工部诸司郎中统称。北宋前期叙迁,转中行郎中。
官名。见“司宗寺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燕,北燕京都行政长官。后燕慕容盛都龙城(今辽宁朝阳),为昌黎郡治,故改昌黎太守置。职掌略同京兆尹。
清朝“健锐营”之别称。
官制用语,天子行施职权叫称制,代行天子职权,也叫称制。《汉书·高后纪》:“惠帝崩,太子立为皇帝,年幼,太后临朝称制。”《史记·吕太后本纪》:“太后称制,议欲立诸吕为王。”
见“南外都水丞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都水外监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一军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从一品,正都统充,简放。职统领一军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省称“可”。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。
指秘书省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秘书省为兰台,因此唐人诗文中称秘书省为兰省或兰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