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相府
官署名。辽代设置,属北面官。分为北宰相府与南宰相府两个机构,掌佐理军国大政,地位在北枢密院之下。北宰相府设北府左宰相、北府右宰相、总知军国事、知国事等官,为皇族四帐世袭的官职;南宰相府设南府左宰相、南府右宰相、总知军国事、知国事等官,为国舅五帐世袭的官职。
官署名。辽代设置,属北面官。分为北宰相府与南宰相府两个机构,掌佐理军国大政,地位在北枢密院之下。北宰相府设北府左宰相、北府右宰相、总知军国事、知国事等官,为皇族四帐世袭的官职;南宰相府设南府左宰相、南府右宰相、总知军国事、知国事等官,为国舅五帐世袭的官职。
官名合称。十六国后赵指东宫左、右、前、后四卫率。参见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》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置,掌校勘史籍,选新及第进士充任。
官名。北魏置,管理佛教寺庙僧侣。《魏书·王琼传》: “太和九年 (485),为典寺令。”北齐沿置,为鸿胪寺典寺署长官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军事机构。统领本路军兵。设都统、副都统领本司事。太宗天会十年(1132)由南京路平州军帅司改置,治辽阳府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十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八百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舆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要塞砲兵、工兵军士以下之补充,要塞砲兵、工兵之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并勘查建筑台垒,划分台垒区域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皇木厂之主官。掌厂事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设,满、汉各一人,由本部堂官委派司员充任,一年一更代。于通州、张家湾各设木厂一。各省委派官员解运木材至厂,赴工部报递批文,工部派人会同木
官名,汉置,属少府,掌掖庭府藏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:“后少内啬夫白吉曰:食皇孙,无诏令。”官名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颜师古注:“少内,掖廷主府藏之官也。”少内可以说是后宫的小仓库,以啬夫掌管之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秦置。北魏沿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三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四品。见《晋书·姚泓载记》。武官名。北魏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四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