低级武官称弁,类似今天班排长。
又称“非泛补官人”。即宋朝七种通过特殊途径补授官职的人。一为宗室女婿曾得解者,二为皇室贵族女婿和捧香人,三为官员异姓缌麻以上亲属该享受恩泽者,四为阵亡人女婿,五为上书献颂、文理可采之士人,六为随从出使
兼行长乐卫尉之职事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复以五官中郎将行长乐卫尉事。”长乐卫尉,掌长乐宫门卫士和宫中巡逻。参看“长乐卫尉”条。
明清时知县之别称。对县官的尊称。其属员、部下都可这样尊称县官。
见“八作使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八作使”。
“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”简称。
官名。史官之一,殷朝始见,迄于西周。西周中期以后为内史类史官属官。参与祭祀。《作册矢令尊铭》: “王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,受卿事寮。丁亥,命矢告于周公宫”,“用牲于京宫”,“用牲于康宫”,“用牲于王
官场用语。宋朝每年由近臣与判流内铨官于尚书省试各司吏人,出律题三道,成绩合格者须口诵所答内容,中者即补正名,理劳考。其自叙劳绩,官员为之陈请者,特免口诵,称为优试。几优试者,皆中选。宋代铨试方式之一。
官名,汉置,掌丞相御史事。常侍尚书,即常侍曹尚书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四年春,罢中书宦官,初置尚书员五人。”注:“师古曰:《汉旧仪》云尚书四人为四曹:常侍尚书主丞相御史事,二千石尚书主刺史二千石事,户
官名。清末置,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地方审判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