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山东清吏司

山东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山东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山东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山东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锦衣等三卫及辽东都司之俸饷,并掌天下盐课之事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户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笔帖式、经承若干人。分置民科、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、火房等机构办事。并掌东三省之钱粮及八旗官员之养廉银、盐课、参课之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明清刑部所属诸司之一。掌理山东省刑名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山东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兼掌鲁、德、衡、泾四府,左军都督府,宗人府,长淮等各卫,宁靖千户所等处刑名之事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刑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经承若干人。兼掌收办兵部、太仆寺、东河总督等处文移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总理乐部大臣

    官名。清置,为乐部长官,掌乐部之政令,由礼部满洲尚书一人兼理。其属有神乐署署正,正六品;署丞,从八品;协律郎,正八品;司乐,从九品;还有和声署署正、署丞,等等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乐部》。按:《清史稿·职

  • 审判庭

    官署名。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。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,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,并在各省县设高等、地方、初级各审判庭。民国因之,国民政府改为法院。

  • 原州驼牛牧

    官署名。隋朝陇右牧总监所统诸牧之一,置尉。

  • 纪和大夫

    散官名。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十阶,秩正六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六品上,称纪和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兀良哈三卫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,亦为政区名。明洪武三年 (公元1370年)元顺帝死于应昌,其继承者仍称大元皇帝,史称北元。其时散居在今西辽河、老哈河边及其以北的是兀良哈各部,其地为纳哈出领地。洪武二十(公元1387年)纳哈出

  • 会盟使

    使职名。唐玄宗时置,主与周边政权会盟事。穆宗长庆元年 (821) 以大理卿刘元鼎为吐蕃会盟使。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四十八》记德宗贞元三年(公元787年)五月甲申,以浑瑊为清水会盟使,

  • 知南院枢密副使事

    官名。辽朝置为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,在同知南枢密院事下。官名,辽朝置,佐南院枢密使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,凡契丹人民皆属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
  • 东宫学士省

    官署名。南朝梁设,为东宫安置文学侍臣之所。参见《梁书·殷芸传》。

  • 省银元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制造货币事项。

  • 群雍录

    即辟雍学录。见“辟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