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差遣

差遣

官制用语。宋朝任官制度,有官、职、差遣之别。宋初,分命朝臣领内外之事,三省六部及诸寺监正官皆阙而不除,止为代表官位、俸禄等级的寄禄官,遂有官与差遣之别。北宋前期,枢密使、三司使、判省事、判部事、判寺事、判监事、知谏院、知审官院、知审刑院及转运使、提点刑狱、知州、通判、知县等,皆属差遣,即指官员所任实际职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三省六部、诸寺监官复为差遣。两宋时期,唯以差遣为资序。职指馆职、贴职,为一种加官。


宋朝初年,权集中央,委派京城朝官执行地方长官职务,称为“差遣”。台、省、寺、监、院等中央机关也无专职,大小官员均以“差遣”名义出入内外,典领其他职务。官位仅用来区别品级高低和俸禄多少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北平清吏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明初户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司事。参见“北平清吏司”。

  • 判登闻鼓院事

    官名。为登闻鼓院长官,掌管受理官民建议和申诉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登闻鼓院》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登闻鼓院”。

  • 一齐虾喇哈番

    即“伊齐辖喇哈番”。官名,这是满语的音译,也译作“一齐下喇哈番”和“伊齐辖喇哈番”,汉名为“郎中”。详“一齐下喇哈番”。

  • 州军府禁防参军

    官名。《宋书·州郡志一》载:“秣陵令……(晋) 义熙九年(公元413年)移治京邑,在斗场。晋恭帝元熙元年(公元419年)省扬州禁防参军,县移治其处。是东晋时扬州有禁防参军,至晋亡前一年始省。

  • 检校户部尚书

    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
  • 油醋库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造油、醋,以供膳局,设监官,以京朝官、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初分二库,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并为一库。隶光禄寺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光禄寺,掌造油、醋及醢肉,以供邦国膳馐之用。监官一

  • 右推案

    见“左右推案”。

  • 长流贼曹参军

    官名。长流贼曹长官。常省称为“长流参军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长流曹”。

  • 承信郎

    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三班借职置,为从九品武阶官,属小使臣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三班借职为承信郎,秩从九品。

  • 监国使者

    官名。三国魏所遣监伺诸王侯国的使者。常以谒者为之。《三国志·陈思王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氏春秋》: “是时待遇诸国法峻。任城王暴薨,诸王既怀友于之痛,(曹)植及白马王彪还国,欲同路东归,以叙隔阔之思,而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