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威将军
①官名。三国魏始置。为武官第四品。晋、宋、十六国后赵、后燕沿置。南朝宋置为“五威将军”之一,第四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为第四品下,二十三年为从四品。②武散官名。金朝始置,以授正五品上武官。元朝改武官正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正四品武官,加授。
1、杂号将军名,三国魏始置,为武官四品。晋和南朝宋及十六国后赵后燕沿置,北魏也置。
2、武散官名。金朝始置,用来授予正五品上武官。元朝改为武官正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武官正四品,加授。
①官名。三国魏始置。为武官第四品。晋、宋、十六国后赵、后燕沿置。南朝宋置为“五威将军”之一,第四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为第四品下,二十三年为从四品。②武散官名。金朝始置,以授正五品上武官。元朝改武官正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正四品武官,加授。
1、杂号将军名,三国魏始置,为武官四品。晋和南朝宋及十六国后赵后燕沿置,北魏也置。
2、武散官名。金朝始置,用来授予正五品上武官。元朝改为武官正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武官正四品,加授。
官名。清朝统领神机营之最高长官。咸丰十一年(1861)置,一人,由王公大臣内特简。总掌神机营之政令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四班,代旧“广威将军”,大通三年 (529) 定制后,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班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四班,代旧广威
官名。北洋政府根据《善后借款合同》设置,为审计院外债室主官,华洋各一员。见“审计院”。
官名。东汉魏晋南北朝为守宫令副贰,北齐、隋、唐为守宫署次官。唐朝正九品下。官名,东汉、魏、晋、南北朝、隋、唐皆置,为守宫令之副,佐令掌御用笔墨纸砚、封泥及尚书财用诸物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北、南护卫府皆设,各统领左、右护卫司。官署名。辽北南二护卫府所属各有总领左右护卫司,以总领左右护卫为主官,属北面御帐官。下设左右二护卫司,左护卫司设左护卫太保、左护卫:右护卫司
专差御史名。明代置于南京, 嘉靖以前以南京都察院都御史为之。嘉靖二十六年(公元1547年)停差。专以南京户部右侍郎加南京都察院都御史衔领之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属宿卫司,掌御帐禁卫事。设总禁卫事、禁卫长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宿卫司,掌禁卫之事,以总禁卫事、禁卫长领其事。
宋朝司理院虞候简称。包括节级、狱子等,掌管牢狱人犯,通常差第四等以上户充,为州役之一。公人名。宋代州役之一,为司理院虞候的简称。有节级(小头目)、狱子等,掌看守牢狱人犯。一般差第四等以上人户充任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山林之吏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”衡通林。鹿通麓。《说文解字》卷六: “鹿,守山林吏也。”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守山林。《左传·昭会二十年》:“山林之木,衡鹿
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唐制秩从八品下,宋制,秩从八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