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谓官非三公而仪制待遇同于三司(三公)。《后汉书·邓骘传》:东汉殇帝“延平元年(106),拜骘车骑将军,仪同三司,始自骘也。”魏晋时期,授予开府位从三公之文武官。南北朝授予范围不断扩大,逐渐成为官号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,拟佽飞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 (529) 定制后,改拟飙勇将军等号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或司农寺。掌造曲(麴)以供内酒库酿酒之用,并出卖以供市场之需。有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或内侍充任。
官制用语。晋朝、南北朝时期多见。原指长期兼任某职,后发展为一种任官形式。《魏书·郭祚传》:“咸阳王禧等奏(郭)祚兼吏部尚书,寻除长兼吏部尚书,并州大中正。”秩位低于正员,可由此升为正员,亦可由正员降此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属著帐郎君院,掌御帐床帏等事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始置同签署枢密院事。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3)后复置。官名。宋、金设置,为枢密院的佐官。见“枢密院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都纲。武宗至大四年二(1311)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
官署名,汉置,原名考工室,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为考工,西汉时属少府,东汉时转属太仆掌作器械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太仆》:“考工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
清朝对地方官署中管理收发公文之低级人员统称。清朝地方官署中掌管收发公文的办事人员。
外交官名。北洋政府始设于驻外使馆,国民党政府沿置,与参赞或秘书共同掌理机要文书和调查报告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