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勋清吏司郎中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长官。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 (1757) 改称典属清吏司郎中。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长官。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 (1757) 改称典属清吏司郎中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年(公元1941年)七月设置,属行政院,掌理全国粮食行政事宜。部内分置总务司、人事司、管制司、储备司、分配司、财务司及调查处。设部长一人,综理部务;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
官名。宋朝诸路分都监及诸府、州、军、监,以至县、镇、城、寨、关、堡都监,或称兵马都监,掌屯戍、边防、训练政令。辽朝置为诸部署属官,属北面边防官。
官名别称。① 唐朝中书舍人年深者别称。②唐朝中书省、门下省属官别称。③ 宋朝中书舍人院第一厅舍人别称。④明朝宰辅及掌诰翰林别称。官名。1、指中书舍人。《新唐书·杨绾传》:“中书舍人久次者为阁老。”
侯的家臣之一。西汉置,其职掌为奉行侯的使命。东汉省。
内命妇名。北宋仁宗乾兴元年(1022)始置,位在淑仪之上,正二品。内命妇名。宋置,为皇帝之妾。
官名。又作“理国政听讼大臣”。清入关前职官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,共五人,均为努尔哈赤之亲信大臣和统兵将领,又称“五大臣”。同时还设有扎木固齐十人,亦称理事十大臣,与五大臣佐理国政,厘治政刑
清朝给予报捐官生者之凭证。捐事由户部捐纳房主办,收捐或由外省,或由部库,咸丰(1851—1861)以后由京铜局。凡报捐之官生,由户部发给执照,以为凭据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 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十月十五日公布的《海军总司令处条例》规定,海军总司令直属海军总长,其主要职掌为管理所属舰队、厂坞、练营、医院,派遣舰艇巡防江海,每年二次督率操演,
清朝知府之别称。太守的美称。太守原本四马,秦汉时太守出则增一马,故称五马。见《汉官仪》。宋潘淳《潘子真诗话》:“太守驷马而已,其有加秩中二千石者,乃右骖,故以五马为太守美称。”汉太守比州长,所以“五马
官名。三国魏置,《三国志·刘放传》:“正始元年 (240) ,更加 (刘) 放左光禄大夫,(孙)资右光禄大夫,金印紫绶,仪同三司。”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,以示优崇,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, 亦常用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