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正中大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御正司长官,正五命。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于其上置上大夫,遂降为副职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,以下大夫主司务,静帝大象元年(579)复置,仍在上大夫下。在皇帝左右,负责宣传诏命,参议刑罚爵赏及军国大事。颁发诏书时,须由其连署。属官有小御正下大夫、主寝上士、司服上士等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御正司长官,正五命。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于其上置上大夫,遂降为副职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,以下大夫主司务,静帝大象元年(579)复置,仍在上大夫下。在皇帝左右,负责宣传诏命,参议刑罚爵赏及军国大事。颁发诏书时,须由其连署。属官有小御正下大夫、主寝上士、司服上士等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
官名。隋朝太仆寺置,一百二十员。唐朝设四员,掌教兽医之术。杂任职名。隋太仆寺置兽医博士一百二十人,唐沿置,减员额为四人,掌教兽医生以兽医知识,另设兽医六百人,掌兽医业务。兽医学生员额一百人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所属承宣厅,军咨府所属四厅、盐政院、典礼院所属总务厅等各厅之长官。主管各厅事。北洋政府始置,中央行政各部总务厅及审计院一至三厅均以厅长为主官;省政府所属各厅亦置厅长一人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
官名。即“太子右卫率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不遇类科目。乾封元年(公元666年)诏举,苏环等七人及第。
清朝地方士绅对巡抚以及布、按、道、府长官之尊称。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乡师属员。一说为周朝置。《周礼·地官·乡师》:“及葬执纛以匠师御柩而治役。”郑玄注: “匠师,事官之属,其于司空,若乡师之于司徒也,乡师主役,匠师主众匠,共主葬引。”②官名。春秋时
官名。明清置,详见“刑部侍郎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五品,隶会福总管府,掌大护国仁王寺修建。初置护国仁王寺镇遏提举司,后改为镇遏所、诸色人匠提领所、镇遏民匠提领所。文宗天历三年 (1330),改为仁王营缮司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
官名。东汉置,掌军中参谋、协调诸部。《后汉书·班彪列传下》: 明帝永元(58—75)初,“大将军窦宪出征匈奴,以(班)固为中护军,与参谋。”献帝建安十二年(207)曹操改护军置。魏沿置,四品,资重者可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铁官之一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: “大官、右府、左府、右采铁、左采铁课殿,赀啬夫一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