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朝五军都督府中前军都督府的省称。
官名。民国时,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,设承审员,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。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。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,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。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凡未设法院的各县,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
官名。金朝置,系文职正五品中之封阶,为四十二阶之第二十二阶。元朝袭之,升为正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升授,属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。清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封赠,属十八阶之第七阶。另,清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
清朝漕运总督别称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遂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指经长官选择任用的属吏。《汉书·隽不疑传》:“门下诸从事皆州郡选吏。”注:“师古曰:选州郡吏之最者乃得为从事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可省称为小司门。地官府司门司次官,佐司门下大夫掌边境关门、城门及宫门的启闭,并发放过所(通行凭证)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门下大夫”
1、国君、皇帝。李少卿(陵)《答苏武书》:“故欲如前书之言,报恩与国主耳。”2、次于皇帝的称号。五代南唐李璟奉北周年号,自称唐国主,北周称他为江南国主。《五代史·南唐世家》:“世宗赐璟书曰,皇帝恭问江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各库之属官。营造司所属木、铁、炭等七库及铁作、漆作、炮作等三作,官房租库,养心殿造办处各库,御茶膳房库,武备院鞍、甲、毡等四库及内火药库等处皆设。隶于库掌、副库掌之下,皆无品级。分
清朝官员向皇帝呈递的名衔牌。因于御膳前呈递,故名。清制,凡文武官员值班、奏事或被引见之日,均各按品级,分别以红、绿两色牌写明衔名,由奏事处递进皇帝阅览,称红头牌、绿头牌。用红头牌者,为宗室王公; 用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