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民药局
官署名。宋朝始置。原为熟药所,隶太医局。徽宗政和四年(1114)由太医局分出而置,改名惠民药局。南宋高宗绍兴六年(1136)置行在熟药东、南、南、北所。后诸州亦置。十八年,改京师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。二十一年,诸州亦改。明洪武三年(1370)于各府、州、县置、隶太医院。府有提领官,州、县有医官。后改大使、副使。掌给军民贫病医药之用。
官署名。元置大都惠民局,明改称惠民药局,属太医院,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参见“大都惠民局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始置。原为熟药所,隶太医局。徽宗政和四年(1114)由太医局分出而置,改名惠民药局。南宋高宗绍兴六年(1136)置行在熟药东、南、南、北所。后诸州亦置。十八年,改京师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。二十一年,诸州亦改。明洪武三年(1370)于各府、州、县置、隶太医院。府有提领官,州、县有医官。后改大使、副使。掌给军民贫病医药之用。
官署名。元置大都惠民局,明改称惠民药局,属太医院,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参见“大都惠民局”。
特种司法人员选拔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,称东省特别区域的法官为特种司法人员,其甄拔由“甄拔特种司法人员委员会”执行。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充任;委员六人, 监试委员一人, 均由司法总长选任。凡有下
官名。金置,属大兴府,掌分派吏员的工作,检察吏员经办的文书、簿籍、审阅案卷,总录诸案之事。
见“牧养监”。
官名。见“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”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 (1292),秩从五品,掌回回药事。英宗至治二年(1322),划隶广惠司下。置达鲁花赤一员,大使二员,副使一员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北枢密院官员,在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下。掌北枢密院公文。官名。辽置,属北枢密院,掌本院文告之事。
明朝兵部尚书清军机大臣及明清大学士之别称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司次官,省称为小兵部,佐兵部中大夫掌本部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为兵部司长官,称兵部下大夫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
东宫武官名。见“左右监门率府”。
官名,为骠骑将军府官吏,掌府事,下有从事中郎二人,六百石,掌参谋议。有掾属二十九人,令史、御属三十一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将军》:“比公者四,第一大将军,次骠骑将军,次车骑将军,次卫将军。又有前、后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