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缺
清朝铨选制度。指官缺月选之截止日期。凡月选,满洲、蒙古、汉军皆以上旬(即每月初五日),汉官以下旬(即每月二十五日),笔帖式以中旬(即每月二十日) 为截止日期。截前出缺、开缺为本月之缺,逾期为下月之缺。在京衙门满洲官于二十八、九日出缺,汉官于十八、九日出缺,应立即咨报开缺。应具题奉旨开缺者,满缺系二十一日以前到部者,赶于十七日以前具题,科抄虽在截缺以后下部,其缺仍为本月之缺,如满缺至二十二日到部,汉缺至十三日到部,赶题不及,其缺即为下月之缺。
清朝铨选制度。指官缺月选之截止日期。凡月选,满洲、蒙古、汉军皆以上旬(即每月初五日),汉官以下旬(即每月二十五日),笔帖式以中旬(即每月二十日) 为截止日期。截前出缺、开缺为本月之缺,逾期为下月之缺。在京衙门满洲官于二十八、九日出缺,汉官于十八、九日出缺,应立即咨报开缺。应具题奉旨开缺者,满缺系二十一日以前到部者,赶于十七日以前具题,科抄虽在截缺以后下部,其缺仍为本月之缺,如满缺至二十二日到部,汉缺至十三日到部,赶题不及,其缺即为下月之缺。
官吏泛称。《左传·襄公十四年》:“天生民而立之君,使司牧之。”以牧羊喻治民,故称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辞曹主辞讼事。
本指同官僚属,泛指官吏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:“今吾子之教官僚。”
即“燕京行尚书省”、“燕京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置,属光禄寺,秩从五品。十五年(公元1278年)并入有关机构,二十三年(公元1286年)复置。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,以供酒材。设令一人为主官,以达鲁花赤监临之;下设
检验死伤的专职人员。国民党改府设于法院及县司法处。旧称“仵作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水部曹长官通称。亦称水部郎中,资深者称侍郎。魏、晋、宋六品,梁侍郎六班,郎中五班,陈四品、六百石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,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品,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宿卫司官员,在总知宿卫事下。官名。辽代宿卫司长官之一,位在总宿卫事、总知宿卫事之下,掌宿卫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宿卫司》。
官名。掌管市(特定商业区)内商贾交易和征税事宜。《汉书·何武传》: “武弟显有市籍,租常不入,县数负其课,市啬夫求商捕辱显家。”官名,汉置,掌商业交易和税收。《汉书·何武传》:“武兄弟五人,皆为郡吏,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庶务司长官,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司事。正五品,奏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