押队
宋朝军职名。北宋时,军队作战或教阅,编排队列,临时设置。神宗行将兵法及结队法,每二十队差押队使臣一人,简称押队,地位次于正将、副将。北宋末至南宋,置为队的头领之一,战斗时引领全队作战。
宋军职名。北宋神宗时军队作战或教阅时编排队列,临时设置押队以监督之。宋神宗时实行将兵法和结队法,有押队使臣为正将、副将的助手统领一千人,也简称押队。北宋末改引战为押队,为队的头领之一,引领全队作战。
宋朝军职名。北宋时,军队作战或教阅,编排队列,临时设置。神宗行将兵法及结队法,每二十队差押队使臣一人,简称押队,地位次于正将、副将。北宋末至南宋,置为队的头领之一,战斗时引领全队作战。
宋军职名。北宋神宗时军队作战或教阅时编排队列,临时设置押队以监督之。宋神宗时实行将兵法和结队法,有押队使臣为正将、副将的助手统领一千人,也简称押队。北宋末改引战为押队,为队的头领之一,引领全队作战。
即“北枢密院”。
爵名。①周天子所命,又称“元士”。位同诸侯国家的下大夫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“列士之妻加以朝服。”韦昭注:“列士,元士也。”②诸侯国君所命,同“上士”。《左传·哀公十一年》:“吴将伐齐,越小率其众以朝焉,
官名。唐置左右龙武军。各置大将军一人,正二品;统军各一人,正三品;将军三人,从三品。掌统北衙禁兵,督摄左右厢飞骑仪仗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》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隶太府寺,掌造斗、秤、升,尺等器具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,改隶文思院。
官署名。明清监察机构之一。即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。设给事中十二人分隶之。十年隶承敕监,十二年改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定,每科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共四十
官署名。清朝礼部主客清吏司所属机构,分办本司事务。参见“主客清吏司”。
参见“主考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五年(1407)置,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隶通州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负责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革苑马寺,改隶太仆寺。
官名。即弩坊令。
官名。即司农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司农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