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拜他喇布勒哈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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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赐奏言不名,入殿不趋

    君主给予臣下的荣誉待遇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记汉“高帝褒赏元功,相国萧何 户既倍,又蒙殊礼,奏事不名,入殿不趋。”

  • 厅长

    官名。清末内阁所属承宣厅,军咨府所属四厅、盐政院、典礼院所属总务厅等各厅之长官。主管各厅事。北洋政府始置,中央行政各部总务厅及审计院一至三厅均以厅长为主官;省政府所属各厅亦置厅长一人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

  • 大学院院长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大学院的长官,见“大学院”。

  • 西北路招讨府

    即“西北路招讨使司”。

  • 右街僧录司

    见“僧录司”。

  • 参议得失

    官名。唐初承隋制以中书门下、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,又以他官参与其间,太宗时曾有参议朝政、参预朝政等名义,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说:“其后或曰‘参议得失’、‘参知政事’之类,其名非一,皆宰相职也。”

  • 监伺

    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监军四人,官阶为职同旅帅,掌侍应杂务。

  • 太弟后卫率

    参见“太弟中卫率”。

  • 右三护军府副护军

    官名。同“右一护军府副护军”。

  • 邮传部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理全国轮船、铁路、电线、邮政事务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一人。下设承政、参议二厅,船政、路政、电政、邮政、庶务五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