捕获裁判所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,附设于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内,掌理捕获战品的裁判事务,设所长一人,副所长二人,海军部特派专员一人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,附设于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内,掌理捕获战品的裁判事务,设所长一人,副所长二人,海军部特派专员一人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常寺,由太史令兼领。以太卜局丞为长官,掌诸卜筮等事务。官署名。北齐有太卜局,掌管卜筮。见《隋书·百宫中·太常》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教国子的下级乐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凡入学以齿。将出学,小胥、大胥、小乐正,简不帅教者,以告于大乐正。”郑玄注: “大胥、小胥,皆乐官属也。”《周礼· 春官》有“小胥”,佐大胥,“下
官名,汉置,掌铸钱。见《汉印文字证》。
官名。南齐置,属太子庶子,员二人。掌宣传皇太子令旨、东宫内外启事。省称为通事舍人。
官名。晋代公府均置咨议参军,取咨询谋议军事而名,位在诸参军上。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咨议参军,陈沿置。北齐与隋诸王府亦置咨议参军。唐亲王府咨议参军秩正五品上。宋亲王府亦置,太平兴国八年(公元983年)楚王
官名。守门小吏。《谷梁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“吴子谒伐楚,至巢,入其门,门人射吴子,有矢创,反舍而卒。”
元朝地方监察机构合称。简称四道按察司。世祖至元五年 (1268) 立御史台; 六年,设山东东西、河东陕西、山北东西、河北河南四道提刑按察司,为御史台直辖机构,掌管各地监察事宜。
见“都大提举茶马司”。
即银牌,又称平银牌。参见“牌符”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。食官令,正八品;食官丞,正九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