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发稽察处
清末度支部的内部机构。由原户部司务厅及督催所改设,隶承政厅。掌收发京内外各项公文函件,督催各司办理文件和查核销号事,并管理本部一切杂项事务。设员外郎一人,主事二人。处内分置京文股、外文股、督催股、庶务股以分理各务。
清末度支部的内部机构。由原户部司务厅及督催所改设,隶承政厅。掌收发京内外各项公文函件,督催各司办理文件和查核销号事,并管理本部一切杂项事务。设员外郎一人,主事二人。处内分置京文股、外文股、督催股、庶务股以分理各务。
官署名。亦称谋曹,主参议。汉朝郡县州府置。三国魏公府列曹亦置。晋朝州郡沿置。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州皆置,以从事史(从事) 主之,郡亦或置,以掾主之。又,南朝宋、梁尚书亦置。官署名,也称谋曹,汉置,掌参议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司礼仪摈相之事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几筵既设,摈者出请命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丘哲妻鲜于仲儿墓志》: “(丘哲系)故乞银曹、比和真曹、迄纥曹四曹尚书, 奏事给事, 洛州刺史, 河南河阴使君之长子。”参见“给事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属司农卿。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领办处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二人,正五品、从五品、正六品不等,奏补。主管本处事务。
官名。隋置,掌署内各项行政事务。
官名。 同“涓人”。 春秋楚置。 掌扫除的侍臣。《史记·楚世家》: “王行, 遇其故人。 ”裴骃《集解》引韦昭说: “今之中涓也。”参见“涓人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监临官”。科举考试中乡试之监考官。总摄考场事务,除主考、同考官外,考场办事人员均归其委派、监督。明制,各省乡试皆由中央委派巡按御史充任。清制,顺天乡试用满、汉各一人,汉员以府尹充,满员以其
官署名。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。掌郊庙祠祭奏乐之事。乾隆八年(1743)改神乐观置。设知所为主官,下设提点、协律郎、司乐等官。十九年,改称神乐署。
国家银行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公布《中央银行法》,规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,享有经理国库、发行兑换券、铸发国币及经募国债等特权。同年十一月中央银行正式开业,总行设于上海,全国各省市